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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港危险品海运出口中,机制炭属于比较特殊的一类货物。很多工厂第一次出口时,
会误以为机制炭只是普通炭类产品,但实际操作中,必须按照危险品流程订舱、申报和装箱。
尤其出口到南非德班港ZADUR,船公司、海事和码头对危险品资料审核较严,提前准备非常关键。
近期涉及船名航次为MSC LORETTA/地中海洛丽塔/ZF637A,装货港CNSHA/上海,目的港ZADUR/德班。
机制炭出口该航线时,工厂必须申请危包证,也就是《出境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》,
并按危险品向船公司订舱,同时完成海事危申报。缺少危包证、MSDS、危险品订舱确认或海事申报回执,都可能导致无法进港、无法装船。
机制炭在IMDG规则下,装箱要求通常会被重点提醒。常见有三点:
要求1:箱顶预留≥30cm空高,也就是顶隙,用于散热,不能装满顶死。这一条是强制性的,必须执行。
要求2:包件堆高不超过1.5米。
要求3:货块总体积≤16m³,货块之间留≥15cm通风间隙。
需要特别说明的是,要求1是强制要求,要求2和要求3只是建议,并不是强制性。
但如果船公司、海事额外要求执行,或者装箱时为了安全选择满足第2、第3条,那么一个集装箱基本只能装三分之一的货物。
因此,机制炭出口不能只看“能装多少”,更要先确认“能怎么装、能不能合规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