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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上海的外贸和物流同行询问:出口电动机器人(UN3556)到墨尔本,
明明打了木箱,为什么订舱时货代强调必须写“UNPACKAGED”?
写了“PACKAGES”反而会被COSCO、OOCL等船公司拒绝?
本文基于上海港实际操作案例(船名航次:OOCL HO CHI MINH CITY 075S),详细拆解危险品申报中的单位填写雷区。
为什么UN3556必须申报为“UNPACKAGED”?
在危险品运输规则中,UN 3556(以锂离子电池组为动力的车辆)有一个特殊豁免:包装导则无要求。
这意味着,这类货物在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中允许裸装运输。
关键在于: 实际运输中,工厂为了防尘防雨会给机器人缠膜或打简易木架,这属于运输辅助性保护措施,而非危险品包装。
因此,在向船公司提交的DG申请表(危险品申报单)中,“包装类型/单位”一栏必须严格填写 UNPACKAGED。
填写“PACKAGES”的后果:
船公司系统逻辑校验不通过(因UN3556未分配有限数量包装代码),直接订舱被拒。
若强行填写,将导致危申报(货物安全数据申报)数据与订舱数据不一致,进港时被海事局拦截。
本司近期操作案例:CNSHA(上海) 至 AUMEL(墨尔本),船名航次 OOCL HO CHI MINH CITY 075S。
订舱环节:必须提供准确的英文品名 VEHICLE, LITHIUM ION BATTERY POWERED。
在DG FORM中,Packing Group留空,Package Type勾选或手写 UNPACKAGED。
报关环节:虽然裸装,但需注意海关对电动车/机器人的商品编码归类,需提供产品技术说明,证明其为电池供电的移动设备,而非普通家具或机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