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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上海港,危险品出口的合规性审查日益严格。
近期,针对6.1类有毒物质(如UN 2811项下的2,5-二羟基-1,4-二噻烷),加强了对DG申请表填写的逻辑审核。
作为深耕上海本地的专业物流服务商,结合最新实操经验,为您梳理申报要点。
危险品订舱与资质预审
订舱是出口的第一道关卡。您需要向船公司提供:
危包证(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》),需特别确认1G纸板桶的适用性。
海运委托书,明确品名、UN编号、危类及PG:III包装等级。
MSDS(物质安全说明书)第14项运输信息。
为什么您的DG申请表总是被退回?
很多自拉自报的工厂在填写DG申请表时,容易忽略产品属性与包装代码的对应关系。以CAS 40018-26-6(2,5-二羟基-1,4-二噻烷)为例:
包装代码确认:申报为1G(纸板桶)。若申请表中填写为塑料桶(1H),即便内容物一致,海事查验时也将判定为“申报不符”,面临罚款风险。
PG等级匹配:虽然PG:III属于低危,在申报副危险性时仍需反复确认,避免因杂质引发的附加风险导致订舱被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