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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炭作为常见的民用和工业原料,其海运出口却绝非易事。由于木炭具有自燃特性,在国际海运危规中明确归类为4.2类(易自燃物质),UN编号1361。
许多货主因不熟悉规则,按普货订舱遭拒,导致出货受阻。上海丹吉士国际物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丹吉士物流”)近期成功操作了一批木炭的全程危险品海运出口,
本文将深度解析操作全流程,为相关企业提供参考。
一、 误判普货风险大,船公司零容忍
很多初次出口木炭的企业以为木炭是固体、干燥货物,试图按普货向船公司订舱。
然而,木炭在运输过程中因吸附气体或受潮后,易产生热量积聚,引发自燃。
船公司对此类高风险货物有着极其严格的审核机制。
一旦发现瞒报、漏报,不仅会强制退运、高额罚款,货主还将承担所有法律及安全责任。
丹吉士物流提醒广大客户:出口木炭,必须严格按4.2类危险品操作。
在订舱阶段,我们向船公司如实申报品名为木炭,提供完整的危包证、MSDS(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)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。
凭借与多家船公司的长期合作关系,成功为 UN1361 争取到了舱位。
严控仓库监装环节:这是此次运输的最大难点。船公司明确要求,木炭装箱必须在指定的危险品仓库进行,
且必须有专业监装员现场监督。丹吉士物流派专人全程跟进,确保:
清洁检查:装箱前确保箱内无油污、无残留易燃物。
防潮处理:使用防潮托盘,避免木炭直接接触箱底受潮。
隔离堆放:严格按照危险品隔离要求,远离热源和电源。
专业拍照:按照海事局和船公司要求,留存完整的装箱、加固、封箱照片,用于申报。
合规申报:迅速完成危申(危险品安全适运申报)和海事申报,最终货物安全上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