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系我们
17501603800

IBC吨桶:1000L、皮重57KG、UN31HA1
本次苯胺出口采用IBC吨桶包装,单桶1000L,桶皮重57KG,包装UN代码为31HA1。该包装可以直接出船级证。
也就是说,在实际出口操作中,使用船级证即可进行订舱和危申报,不需要再申请危包证。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:该包装只能使用船级证。即使申请出来危包证,在上海港也是不能使用的。
因此,客户在安排苯胺IBC吨桶出口时,不要盲目申请危包证,而应提前确认使用船级证办理订舱和危申报。
船级证和危包证有什么区别?
简单来说,危包证通常是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,而船级证是船级社针对IBC吨桶等包装出具的证书。
对于本文所述苯胺IBC吨桶、UN31HA1包装,上海港实际操作中直接出船级证,用船级证订舱和危申报,不需要申请危包证。
该案例中,危包证即使申请出来,在上海港也不能使用。所以,选择正确的证书类型非常关键,否则可能影响订舱、危申报和船期。
上海港危申报:一定会产生海事咨询费
使用船级证做危申报时,按目前上海港操作,一定会产生额外的海事咨询费,标准为20RMB/桶。
例如,如果一批苯胺使用10个IBC吨桶,那么海事咨询费为10×20=200RMB;如果使用20个桶,则为400RMB。
该费用是船级证危申报过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,客户在核算成本时应提前计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