硝酸锶是5.1类危险品。
第5.1 类—氧化物质,上海港出口也是需要船边直装。
这些物质本身未必燃烧,但通常因放出氧气能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质燃烧。这些物质可包含在一个物品里。
和其他硝酸盐HS编码一样,属于2015版危化品目录出口需要商检。
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(IMDG Code)
联合国正确运输名称(中文): 硝酸锶
联合国正确运输名称(英文): STRONTIUM NITRATE
包装类别:Ⅲ 主要危险类别:5.1
有限数量:5kg 例外数量:E1 EmS No.:F-A,S-Q
5类危险品分为5.1和5.2类。
第5.1 类物质在一定环境下直接或间接的放出氧气。所以氧化物质增加与其接触的
可燃物质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和剧烈程度。
氧化物质与可燃物质的混合物,甚至与诸如糖、面粉、食油、矿物油等物质的混合物都是危险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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