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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大港的船公司资源相对集中,且舱位紧张。UN3556并不是所有船司都“待见”的。
像MSC、某些COSCO航线,对于带电车辆的审核极为严苛,甚至直接不接。
而像我们这次操作的MAERSK VLADIVOSTOK(海陆明城),则对这类货物比较友好
随着全球新能源产业链的延伸,含锂电池的车辆、储能设备及带电机械作为“新三样”出口日趋常态化。
近期,我司(上海丹吉士国际物流有限公司)顺利操作了一批UN3556(含有电池的车辆/设备)
从上海港(CNSHA)运往孟加拉吉大港(BDCGP)的订舱与地面操作业务。
在此次出口流程中,船名航次为MAERSK VLADIVOSTOK/海陆明城/615A。
针对UN3556这一特殊危险品编号,很多货主存在认知盲区。借此案例,丹吉士物流特此分享核心操作经验,助力广大同行及外贸客户规避风险:
1. 核心优势:豁免危包证,但“备案”是铁律
根据国际海运危规(IMDG Code)特殊规定,UN3556(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的车辆或设备),可豁免《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合格证明》(即危包证)。
这为企业节省了时间和包装成本。然而,豁免不等于免管。发货人必须在订舱前向船公司及海事局提供完整的锂电池UN38.3测试报告、
MSDS(化学品安全说明书)及设备照片,完成危险品货物安全适运申报备案。未经备案的货物,将被码头拒收。
2. 痛点解析:并非所有船公司都“接招”
UN3556的订舱具有极强的船东偏好性。由于吉大港航线涉及中转,且目的港对带电设备的查验政策多变,并非所有船公司都愿意承接此类货物。
经验不足的货代若盲目订舱,可能面临船公司拒载、退关或临时拉箱的风险。